合作共赢

●围绕“新城建”发展方向,支持建筑企业从单一项目建设扩展至城市规划、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

试点示范

●优先在成都、绵阳、德阳、宜宾等地开展试点工作,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向全省推广

发展目标

●计划到2027年培育5-8家具备“城市合伙人”能力的骨干企业;至2030年,培育15-20家企业,并打造5个区域标杆项目

近期,省住建厅发布了《支持建筑企业发展"城市合伙人"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该方案旨在通过构建"政府统筹、市场主导、多方参与"的创新机制,引导建筑企业向"城市综合服务商"转型。这一转变将推动城市建设从单一项目施工扩展到规划、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等全周期服务,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
聚焦城市发展新方向 构建新型政企合作模式

"城市合伙人"是指具备策划、规划、投资、建设和运营综合能力的企业或联合体,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与地方政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。

近年来,四川多次将"城市合伙人"理念融入城市发展。以最新发布的四川省"十五五"城市更新机会清单为例,该清单在每个项目中都引入了"城市合伙人"概念,旨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。

为何选择建筑企业作为"城市合伙人"?首要目的是解决城市建设各环节分散的问题。

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城市更新中,不同主体分别负责规划、建设和运营容易导致协同不足。而作为"城市合伙人",能够从规划设计到后期维护全程参与,确保片区整体推进。

引入企业参与还有助于平衡资金投入。通过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前期策划和后续运营,片区更新后的收益可以覆盖建设成本,实现自我造血,避免过度依赖财政支持。

"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项目都采用同样的模式。"该负责人表示,针对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,会采取灵活的合作方式。

从试点到推广 全面扶持企业发展

《方案》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:

1. 培育示范企业:实施"城市合伙人"骨干企业培育计划,支持综合性企业发展,鼓励民营企业参与,推动央国企与民企组建联合体。

2. 提升综合能力:强化企业在规划设计、投融资、智能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,探索产业导入前置模式,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引进。

3. 拓展重点领域:支持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、城市更新等民生项目,在片区开发中推行"合理搭配、联动开发"模式。

4. 完善监管服务:建立审批绿色通道,实施全过程监管,加强政企沟通协作。

在实施路径上,《方案》优先选择成都、绵阳等建筑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。目标是到2027年培育5-8家具备"城市合伙人"能力的骨干企业;到2030年,形成15-20家企业,并打造5个区域标杆项目。